阿摩司書

阿摩司書

阿摩司書


 

導論:          

 

阿摩司是公元前八世紀的先知,阿摩司的希伯來文字根是「背負、擔起、舉高」的意思,他生長於南國猶大的提哥亞,這小鎮位於耶路撒冷以南約十六公里。阿摩司並非出身於王室貴族,亦不是來自來自祭司或先知門系,他原本以務農為生,從事牧羊、畜牛及修理桑樹的工作,後來被神呼召到北國以色列去宣告預言。

 

  阿摩司宣講信息的時候,正是猶大王烏西雅,以及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在位期間,這兩位都是非常能幹有為的君主,當時的南北兩國可謂盛極一時。不過,北國的興盛太平只是徒於外表,在繁華的背後卻隱藏著種種的社會問題,阿摩司所針對的,就是當時社會的不公義,以及宗教方面的腐敗。在不公義的問題上,阿摩司指責那些富有的人過著窮奢極侈、貪圖安逸的生活,對貧窮的人進行剥削和欺壓,不少窮人被迫賤買賤賣,淪為奴隸。法官亦收受賄賂,屈枉義人,商人使用偽造的量器圖利,並以詭詐欺騙星斗小民。

 

  這些不公義的行為反映出當時的人內裡屬靈的景況,宗教領袖不但沒有教導百姓如何遵守神的律法,反而禁止阿摩司指責他們的不是。當時的以色列民除了膜拜偶像及假神之外,他們的宗教生活也是虛有其表,沒有敬拜的內涵,神厭惡他們所守的節期、獻祭及唱歌敬拜,他們的宗教活動雖然頻繁,但卻沒有按神的道德標準去生活,不行公義,不好憐憫。阿摩司就對他們的假冒為善作出當頭棒喝,真正的敬拜決不能與個人的行為脫鈎,而阿摩司書就將宗教信仰與社會公義併合而談,多次強調公平和公義的重要性,指出神所渴求的乃是「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,使公義如江河滔滔」,而並非信徒外表的敬拜儀式。

 

  在阿摩司的神學觀念中,不管是外邦人或猶太人,凡以不義和暴力待人的,一概都是罪人,要接受神的審判。他的神學觀不容許無視法庭上的賄賂,富有的地主向佃農漫天索價,或者商人使用詭詐的天平。這些人的犯罪行徑是神所鄙視的,要是他們不重新與神建立虔敬的關係,然後改變日常與人相處的方式,神就會中斷一直施予給他們的恩典。如果他們尋求神,就必存活,神也會恩待他們,否則,就要在主的日子與異教徒一同面對神的審判。

 

  阿摩司書指出,信徒的行為要與恩典相稱,而神亦期望信徒的行為能夠彰顯公平、公正,以及公義的品格,以身作則,成為別人的榜樣,並且不要作一個假冒為善的信徒。今日,我們可以從阿摩司書省察自身的行為及心態,看看有否得罪神的地方,亦檢視自己是否只有虛假的信仰,過著一個星期日的信徒,沒有敬虔的心去敬拜上主。我們需要認罪悔改,免得落入神日後的審判當中,後悔莫及。

 

 

全書 9 章,盼弟兄姊妹以每天按章作為靈修, 

文章分享如下:

 

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
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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